流通行業協會擬推授權合同范本
早報記者 錢嬋娟
車市低迷讓車企與經銷商的關系也趨于緊張。早報記者昨日從中國汽車流通行業協會獲悉,日前沃爾沃汽車的經銷商因為不堪廠家與之簽訂“霸王條款”的授權合同,要求協會出面交涉。
沃爾沃要求經銷商簽訂的授權合同有幾個關鍵的條款,包括“廠家有權在任何時候無需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協議而不給經銷商任何補償”、“廠家有權要求經銷商更換任何員工,否則廠家有權立即終止協議”等。流通行業協會認為,該合同只規定廠商權利,未規定義務,是嚴重不平等的合同。
沃爾沃相關負責人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否認存在“霸王條款”,稱并沒有得到工商總局等主管部門的正式通知,經銷商也沒有直接投訴,因此對行業協會的說法不予評論。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沃爾沃向經銷商發出合同是希望搶在授權合同范本出臺之前,規避可能存在的違規影響。
“廠家與經銷商權力不對等,經銷商處于弱勢地位已經成為汽車行業的一個普遍性問題。”流通行業協會副秘書長羅磊昨天向記者表示,為了扭轉生產商控制銷售市場的局面,中國汽車流通協會計劃從2009年開始,整車企業和經銷商在簽署授權合同時,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目前,該合同范本已經報送商務部、發改委、海關總署和工商管理總局。
此前,現代起亞要求經銷商提貨時暢銷車必須搭配滯銷車一起提,遭到商務部暫停發放進口許可證的處罰。記者昨天從流通行業協會獲悉,除了推行授權合同范本,經銷商期盼的扭轉弱勢地位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的修改稿也已進入聽取意見階段,有望很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