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和中醫藥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虛假廣告、通過寄遞等渠道銷售假藥的行為和食品、消毒產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非藥品冒充藥品的行為,將成為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
除了打擊生產銷售假藥和非藥品冒充藥品的行為,此次整治的重點還包括,強化對藥品生產環節,來源及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監管;提高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審批門檻,加強現場核查;加快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制修訂和管理;整治藥品流通環節中“掛靠經營”、“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過整治,實現藥品安全的相關制度建設,包括,完善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制度、完善藥品技術審評審批制度和完善藥品電子監管制度。力爭通過三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對藥品生產出廠、流通、運輸、儲存、配送至醫療機構全過程的動態監控,提高藥品監管能力和水平。
根據安排,此次整治還將同時開展安全用藥宣傳普及活動,研究建設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并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