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傅江平)日前,深圳市公布了去年對深圳瓶裝液化石油氣計量監督抽檢結果。結果顯示,瓶裝氣不合格率為30.3%。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深圳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公司的充裝站或銷售網點(含供應站、門市、便民點等)現場隨機抽查198批次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檢驗,其中138批次合格,合格率為69.7%。
據介紹,造成三成瓶裝氣凈含量抽檢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瓶裝液化石油氣銷售企業不按瓶裝液化石油氣標注充裝,個別公司仍然未按標準、規程的要求嚴格控制氣瓶的充裝量,計量準確度不穩定。
平均值偏差較大的瓶裝液化石油氣銷售網點分別為:深圳市寶潤燃氣有限公司福興懷德瓶裝燃氣服務點,標注凈含量14.5kg/瓶,實際充裝量平均值11.7kg/瓶;深圳市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蠔二村服務點,標注凈含量14.5kg/瓶,實際充裝量平均值12.9kg/瓶;深圳市寶潤燃氣有限公司新安上合瓶裝燃氣服務點,標注凈含量14.5kg/瓶,實際充裝量平均值13.0kg/瓶。
負責抽檢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凈含量不合格的企業一律限期責令改正,并依法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