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季度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
皮革畫全部無標志標簽
□ 本報記者 李 艷/文
2010年第四季度內蒙古自治區質監局組織全區有關質檢機構對煙花爆竹、民族工藝品、羊剪絨毛皮、碳化鈣等4類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此次監督抽查顯示,民族工藝品——皮革畫制品標識標簽不規范,產品無任何標志標簽。
此次共抽查49家企業99種產品,合格36家72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為72.7%。此次抽查合格率最低的產品是民族工藝品皮畫,抽檢6家企業的20種產品,全部不合格。直接導致全部不合格的原因是所有產品無任何標志標簽(標準規定在產品上必須有相關標識)。
據了解,內蒙古自治區的皮畫生產企業多是以手工作坊起家,雖然目前有部分企業形成了一定規模,但企業生產者按標準生產的意識比較薄弱,只重產量不重質量。部分產品實物質量不合格,其中有2種產品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有2種產品畫面及制作要求不合格。自治區質監局要求有關盟市局要高度重視,加大對2010年制定并實施的地方標準《民族工藝品 皮革畫制品》的宣傳力度,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行為,督促企業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護自治區特色產業。
另外,羊剪絨毛皮不合格的原因為1種產品pH值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合格率比去年上升了7個百分點,本次抽查有1家企業產品的筒體和標識不符合標準要求。
針對此次抽查結果,內蒙古自治區質監局要求各盟市局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后處理辦法》的規定,認真進行不合格企業的后處理,監督企業對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復查。各有關盟市局要高度重視皮畫無任何標識的現狀,加大監管整治力度,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行為,保護該區特色產業,督促企業按照標準組織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