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很多傳銷組織打著“網絡營銷”旗號,自詡為直銷。企圖以直銷為旗號來掩蓋其傳銷本質,以合法掩蓋違法活動。對于大眾百姓來說,直銷完全是一個全新的概念。特別是直銷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后,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的銷售模式更是讓眾多的老百姓難辯真偽。
所以,本節希望通過對比說明直銷與傳銷的差異,就可以正確地認知兩者間的實質所在,提高辨別能力,也算是一次關于直銷和預防傳銷的知識普及。根據筆者的總結,可以從以下方面區分:
1、直銷是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是以產品為導向。傳銷是專門銷售所謂發財的機會,以拉人頭的數量或借銷售偽劣、質次價高的產品變相拉人來謀取非法利益,甚至根本無產品。
2、直銷的經營理念是以提供優質的產品和至上的服務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贏得顧客的信任,培養忠誠客戶。傳銷是以詐騙錢財為主,通過快速致富、小投資大回報來蠱惑誘導他人滾動循環詐騙。
3、有沒有高額入門費。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繳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而傳銷中,參加者通過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一定數量的產品以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的條件,鼓勵不擇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賺取利潤。實際上是一種變相融資違法行為。
4、是否設立店鋪經營。直銷企業設立開架式或柜臺式店鋪,推銷人員都直接與公司簽訂合同,其從業行為直接接受公司的規范與管理。而非法傳銷的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或“地下”經營活動。
5、報酬是否按勞分配。直銷企業為愿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的機會。每位推銷人員只能按其個人銷售額計算報酬,由公司從營運經費中撥出,在公司統一扣稅后直接發放至其指定賬戶,不存在上、下線關系。而傳銷通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銷售活動,參加者的上線從下線的入會費或所謂業績中提取報酬。
6、是否有退出、退貨保障。直銷企業的推銷人員可根據個人意愿自由選擇繼續經營或退出,企業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貨保障。而非法傳銷通常強制約定不可退貨或退貨條件非常苛刻,消費者已購的產品難以退貨。
7、產品價格的對比。凡是生產、銷售質量好的產品應當是合法的直銷公司,因為一個直銷企業能夠存在并不斷發展,依賴的是商品質量和制度、商譽,更強調產品的質量優秀和獨特性;至于價格:同質量比價格,同價格比質量,應完全符合市場價值規律。而傳銷組織則是推銷質次價高、假冒偽劣產品(掛羊頭賣狗肉),因為這些短線投資的公司或者根本毫無公司的幾個操盤人運作,打著直銷的旗號,強調以快賺錢,打一槍換一個地。至于銷售些什么產品并無關緊要,他們只是將直銷作為一時的生財工具而已。
8、累計消費與一次性下單、買單。直銷公司是消費者在消費其公司產品時,公司為其累計消費金額,達到標準后,顧客選擇加入直銷進入該公司直銷行列,在這一過程中,每次消費額可以累計。而傳銷組織要求新加入成員一次性下單,也不累計消費。
9、直銷公司應該具有的條件。一家直銷公司要有達到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并合法登記注冊,企業應該有起碼的注冊資金要求、生產研發基地,具備專業化的管理系統(包括完備的直銷人員培訓系統),有完整的事業理念和公司文化。異地邀約型傳銷組織則主要以異地邀約、家庭是管理集團化運作的模式存在。
10、按照我國對于直銷的審批和監管政策,是采用“店鋪+雇傭推銷員”的模式,也就是“以店帶網”。而傳銷是通過拉人頭發展,是“以人帶網”運作。
11、實質區別。直銷是一種銷售方式,屬于營銷范疇。而傳銷實質上是一種集團詐騙的社會犯罪。
以上只是筆者加以總結的一些區分直銷和傳銷的基本方法,通過一點一點地去分析,哪個是假借直銷之名行傳銷之實?便能清晰地認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