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項最新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嘉善縣市場監管局12315舉報投訴中心共接到各類舉報投訴和咨詢1752件,其中解答咨詢1077件;受理調解投訴402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56.18萬元。
如果細究、盤點2016年的消費投訴情況,可以發現,投訴總量增幅較大,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達到112%,消費環境有待改善。總體來說,職業投訴成倍增長,保健品、預付式消費漸成新災區。
職業投訴
成倍增長
投訴購買的食品過期、標簽不規范、虛假宣傳……2016年,職業投訴案件連連走高,2016年度共受理職業打假投訴152件,比2015年同期增長127%。2016年7月,吳某投訴,他在我縣一超市購買的散裝白酒未按照國家標準標注“過量飲酒有害健康”字樣,未標注生產廠家、配料表、生產地址,違反《產品質量法》二十七條規定,要求依法查處,并退還貨款80.16元,依法賠償1000元。又如劉某投訴,其通過網絡向我縣一商家購買了巧克力,網店宣傳注明巧克力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4月18日至5月1日,而劉某收到貨后發現巧克力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6月6日。雖然實際拿到手的巧克力的生產日期更新鮮,但劉某還是認為商家對消費者構成了誤導,是虛假宣傳。“吳某和劉某的投訴行為,關注點不在實質性的食品安全問題,而是在食品標簽標注、生產日期是否規范,這與傳統的消費維權是有本質區別的。”一名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這樣表示道。
分析職業投訴產生的原因:一方面在于部分商家對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了解還不夠深入,內部管理、質量把控方面還存在一些漏洞,另一方面在于《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懲罰性條款為職業投訴創造了活動空間,激發了職業投訴舉報的動力。一旦達不到目的,就采取復議、訴訟、信訪等方式反復糾纏,浪費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資源。
保健品消費投訴
不斷增長
隨著生活條件改善,市民對健康越來越重視,尤其是老年消費者,在各類號稱改善身體條件、提高身體免疫力的保健品、醫療器械面前,很容易會沖動消費。
2016年,消保委共受理處理涉及保健品的投訴10件。張阿姨反映,去年11月11日上午,在嘉善某賓館聽健康講座的時候,被自稱是某醫院教授的人忽悠,一時沖動,花10800元購買了名為“皇嗣佳品”的假藥,回到家仔細查看,所謂包治百病的“藥品”包裝上,除了商標以外,一個中文字也沒有,而且沒有正規的收據,等到第二天想去交涉的時候,發現對方已經離開賓館不知去向,此時再想投訴或者報警,已經很難維權了。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提醒,保健品正確使用雖然可以增強和提高身體素質和免疫力,但不能代替藥品。如果把保健品當成藥品服用,可能會延誤病情。廣大消費者應理性對待,不要輕信商家對保健品具有治療疾病療效的夸大宣傳,不聽信一面之詞,也不要在健康講座、禮品派送、免費旅游等活動現場上沖動消費,更不要一次性大量購買。尤其對于一些臨時租賃場所,以提供免費體驗或試用為誘餌,并通過現場講課、放錄像、免費體驗醫療器械等銷售的更要謹慎。
預付式消費
逐漸成為新坑
對于追求消費時優惠多多益善的消費者來說,預付式消費逐漸成為新坑。消費者胡小姐反映,原在施家南路一家美容美發店充值5000元辦的卡,卡上還有4700元,現在店名改了,去消費告知不能用,要用還得再進行充值。先付款后接受服務,充值越多,優惠越多,這是發放預付式卡商家吸引消費者的根源所在。不過付款后消費者便處于被動地位。如果碰到經營不善而關門或轉讓他人,消費者找不到前者,后者又不認可,就無法繼續使用預付卡。由于目前對預付卡經營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給預付式經營的監管帶來一定難度。盡管媒體多次發布相關消費警示,但許多消費者還是會貪圖所謂的優惠而趨之若鶩,忘了風險。
對于投訴中出現的熱點問題,嘉善12315及時發布消費警示及案例,加強法律法規宣傳。2016年共發布消費警示和案例三十余篇。另外,從2016年4月起,嘉善市場監管局還成立了應對職業投訴舉報的專案組,繼續強化“訴轉案”工作,全年通過“訴轉案”辦理的案件28件,罰沒款2918余萬元,取得較好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