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監測行業動態 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8月10日,一份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由成都市工商局負責組織實施的《直銷行業輿情監測報告》,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往北京、天津、廣東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各地對《直銷行業輿情監測報告》中涉及直銷企業涉嫌傳銷的有關線索,根據屬地管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通過這樣的科學監測,就是要解決直銷行業公平有序競爭的問題,維護好直銷行業的良好聲譽,促進直銷行業依法依規、健康有序發展。”這樣一份權威監測報告目的何在?負責此項工作的成都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就是為了掌握社會輿論對直銷行業的客觀反映和真實評價,給科學有效監管提供參考和依據。
全面掌握直銷大數據
從2005年直銷立法以來,直銷行業進入到規范發展、穩定繁榮的發展時期。尤其是2015年以來,獲牌直銷企業數量急劇增加,到2018年6月,已經有91家企業獲得了直銷經營許可。其中,全國直銷企業分支機構達566家,直銷企業服務網點15828個,直銷企業培訓人員2958人,直銷企業直銷產品種類多達4212種。據相關機構統計,2017年全國直銷銷售額超過了1964余億元。行業主體及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直銷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不斷凸顯。
該負責人介紹,今年4月,成都市工商局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委托,開展了全國直銷行業輿情監測工作,經過反復論證調研,形成了具體工作方案。方案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技術手段,對直銷行業網絡輿情進行全網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專業匯總、歸類和分析形成監測報告。
報告一方面是對直銷企業基礎信息進行分析,目的在于摸清家底,掌握直銷行業當前發展變化趨勢;另一方面對直銷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退換貨情況、消費維權、涉嫌傳銷等負面輿情進行整理;同時,也對直銷企業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以及在經營過程中所取得的各類業績進行匯總,并從直銷行業企業“負面信息”、“獲得信息”和“榮譽信息”三方面進行了精準評估。
線上監管開全國先河
監測報告出爐后,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并作出指示。總局領導在對成都市工商局所做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的同時,對報告內容迅速做出了工作安排和部署,立即將監測報告內相關企業涉及到的涉傳輿情,向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出了通知,解決了輿情監測的落地問題。
輿情監測報告一出,隨即在全國范圍內產生了巨大的反響,掀起了新一輪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工作的高潮,并對涉傳企業再次敲響了守法經營的警鐘,震懾了各類傳銷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如此龐大的市場,只有通過科學監測和正確規范,才能解決好直銷行業公平有序競爭的問題,維護好直銷行業的良好聲譽,促進直銷行業依法依規、健康有序發展。
成都市工商局近年來在直銷監管工作中不斷開拓創新,在全國范圍內首開先河,探索實施了直銷企業相關信息網上報備、分類監管、線上監測、線下巡查、行政約談等一系列直銷監管工作新模式。受到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認可,贏得了直銷企業的普遍歡迎和好評。
為科學監管直銷探路
直銷企業通過依法經營,在取得自身穩健發展的同時,也在依法納稅、履行社會責任、促進就業等方面做出了顯著成績。同時,個別直銷企業在經營過程也遭遇負面輿情,有些情況屬實,有些情況需要進一步調查求證。
該負責人表示,這份由政府監管部門采集、編撰的直銷行業輿情監測報告,充分體現了權威、專業、科學、客觀。報告內容主要是整理匯總直銷企業各類網絡輿情,是一項基礎性監測工作。下一步將在此基礎上構建直銷行業輿情監測數據庫,為修改直銷法規,行政職能部門對直銷行業引導、規范等工作,提供科學、實時數據支撐;同時也是為直銷行業對外交流、學術研究等方面提供科學、客觀的數據。
延伸: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嚴查以直銷旗號搞傳銷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就加強直銷企業、直銷員及直銷企業經銷商的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首次明文要求加強對直銷企業合作方、關聯方的監管。
合作方不能冒名直銷
近年來,沒有直銷牌照的企業、經銷商“借”直銷企業的牌照運營的現象不在少數。不少直銷企業往往對合作方、關聯方的行為“睜一眼閉一眼”。給“源頭”直銷企業立規矩,對肅清行業亂象意義重大。
記者梳理發現,當前直銷企業與“無牌”企業之間的合作方式大體有兩種:一是雙方共同成立新公司,二是收編成立事業部。無牌企業便以此成為“掛靠”直銷企業的“合作關聯方”。
4月8日出臺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如有合作方、關聯方掛靠直銷企業,打著直銷企業旗號或借助直銷牌照影響力從事傳銷,而直銷企業提供支持、幫助、縱容或默許的,對合作方、關聯方以從事傳銷活動進行查處的同時,對直銷企業以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對直銷企業以傳銷共同違法行為人進行查處;如直銷企業負責人為合作方、關聯方違法活動站臺、宣傳或提供幫助、便利,又難以追究直銷企業責任時,對該負責人個人追究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責任或共同違法責任”。
有關專家表示,“合作關聯方”一直是直銷行業藏污納垢嚴重的地方,一些非法企業或個人通過各種掛靠合作手段,與正規直銷企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然后打著直銷企業的幌子從事不法經營活動。一旦出了問題,直銷企業立馬與其撇清關系,以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管和處罰。
“對直銷企業合作關聯方加強監管,將有效遏制打著直銷幌子從事傳銷之實的亂象。”業內人士認為,根據《意見》的規定,“合作關聯方”出了問題,直銷企業不能輕易撇清關系,把皮球踢給經銷商和關聯企業,而是要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承擔共同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掛靠”直銷的模式危害很大,一方面,“借雞下蛋”讓直銷活動缺乏監管,使得消費者面對沒有資質的商家,管理者的管理與市場實踐出現脫節;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的傳銷活動打著直銷旗號進行,“掛靠”成為傳銷的“保護色”,《意見》對打擊傳銷也有重要意義。
嚴格直銷經營活動監管
直銷產品除說明書外,主要靠直銷員介紹,宣傳推廣過程中,不乏夸大產品功效的情況。《意見》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直銷經營活動的監管,關注是否有夸大或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情形。在經銷商監管方面,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充分運用各種監管手段,督促轄區內直銷企業經銷商不得對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對直銷會議的監管方面,要求會議內容不應存在夸大產品功效、夸大獎勵回報等欺騙、誤導的宣傳和推銷行為。
當前,一種叫“會銷”的銷售方式在一些中小城市和農村流行。所謂“會銷”,就是以開會、講座等名義召集消費者,推銷保健產品、醫療器械等。不少老年人接到這樣的邀請去聽“健康講座”,買回一些號稱有奇效的保健食品或者床墊、枕頭等保健產品。這些產品的售價往往并不便宜,動輒幾千上萬元。
一些“會銷”騙局打著直銷的旗號,聲稱是國家認可的直銷產品、讓利于民等,使直銷行業整體形象為人詬病,讓直銷企業背鍋買單。《意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組織召開的含有產品推介、營銷方式、計酬制度、加入方式等內容的直銷會議(包括但不限于研討會、激勵會、表彰會、產品推介會、業務溝通會、美容或者營養講座等)及經銷商組織的各種會議的監管。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盤和林認為,一些傳銷組織利用直銷來混淆視聽,而有些直銷公司也故意打擦邊球,甚至踩踏了傳銷的法律紅線,規范直銷勢在必行。
業內人士認為,虛假宣傳是保健品行業的通病,直銷企業也是如此。直銷員在宣傳時,通常只做口頭承諾,很少提供書面材料,給監管取證和消費者維權帶來很大難度。此外,直銷行業交易場所不固定、直銷人員分散流動等特點,也為虛假宣傳提供了“安全島”。
朱巍告訴記者,《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對虛假宣傳已有明文規定,《意見》有關虛假宣傳的規定,是廣告法律體系在直銷領域的有益補充。
綜合應對新動向
《意見》指出,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法查處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相關經營主體違反《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和其他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以直銷名義從事的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同時,對直銷行業的新動向、新經營手法應保持關注。
“目前,直銷成為非法集資的一個常用‘馬甲’,一些擁有直銷牌照的民營企業利用這個形式非法集資。”盤和林認為,以直銷形式來非法集資,隱蔽性更強,必須劃定清晰的法律邊界,并予以嚴厲打擊。
在執法手段方面,《意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運用現代化執法辦案手段。在違法行為發現環節,充分依靠日常監管信息、投訴舉報信息,充分運用網絡監測、大數據等手段;在違法證據搜集和固定環節,在注重傳統辦案方式的同時,充分運用電子數據取證、遠程取證等現代化方式,固定核心證據。
業內人士表示,對于一些打著直銷幌子違法經營,甚至從事傳銷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僅通過自律教育是不夠的。市場監管部門應與公安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聯合開展各類專項行動,形成高壓震懾態勢,嚴厲打擊傳銷行為,維護直銷市場秩序。直銷企業也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匯報企業在各地的經營情況,并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和報備制度。
朱巍認為,《意見》實際將治理直銷行動形成了一整套系統,適應了直銷法治化的新環境,將對維護直銷市場秩序,促進直銷市場規范健康有序發展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