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政策,不分行業、不分領域、不分性質、不分規模,符合申報條件范圍內的企業或組織均可申報。
一是通過開展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打造“北京服務”、“北京創造”品牌、推動品牌戰略,樹立企業質量典范,形成標桿示范效應;
二是通過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廣大企業和組織的積極性和參與度,幫助一批企業和組織推行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成效;
三是堅持“專家評審、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的科學決策程序,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價,評選出質量卓越、效益顯著的優秀企業或組織,促進質量社會共治;四是通過表彰優秀企業或組織,組織交流、學習并分享獲獎企業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推廣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和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