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日網絡傳播的娃哈哈桶裝水菌落總數超標的不實報道,娃哈哈桶裝水高碑店有限責任公司特發布聲明,聲明指出,此次國家食藥總局公布的我公司批號為20140713規格為18.9L/桶的桶裝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系2014年9月3日北京市食藥局已經公布過的同一抽檢結果。
聲明指出,公司在接到相關部門該批號產品抽檢結果的通知后,第一時間對該批次產品采取了召回和相應的整改工作,并且對公司留樣產品也進行了復檢自查,同時將留樣同批次產品送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聲明全文如下:
聲 明
昨晚,國家食藥總局發布了《2014年第二階段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我公司批號為20140713規格為18.9L/桶的桶裝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現發表公開聲明如下:
一、此次國家食藥總局公布的我公司批號為20140713規格為18.9L/桶的桶裝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系2014年9月3日北京市食藥局已經公布過的同一抽檢結果。
二、我公司系經授權使用“娃哈哈”商標獨立生產和銷售桶裝水的被許可企業,我公司依法承擔此次抽檢不合格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三、我公司2014年8月在接到相關部門該批號產品抽檢結果的通知后,在第一時間對該批次產品采取了召回和相應的整改工作,并且對公司留樣產品也進行了復檢自查,同時將留樣同批次產品送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檢驗結果均為合格。8月19日,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還會同保定市食安辦、高碑店市食安辦、高碑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我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生產情況良好,檢查人員并對現場生產及留樣的產品進行了抽樣檢驗,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四、我公司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質量追溯體系的相關要求,嚴查了上下游生產、儲運、銷售等各環節,查核了造成此次抽檢不合格的原因是被抽樣水站的運輸及儲放條件造成的。本著對質量事故零容忍的原則,我公司已終止了該水站的銷售合作,并已加強了流通環節產品儲運的管理。
五、感謝廣大消費者一直以來的關心和支持,對此次質量事故給大家帶來的困擾深表歉意。我公司一定吸取此次質量事故的教訓,嚴格把好質量關,嚴控生產、運輸、銷售等每個環節,確保給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放心產品,也懇切希望廣大消費者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們。
謝謝大家!
北京娃哈哈桶裝水高碑店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