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正如中倫律師事務所信息技術法著名律師,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陳際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企業、網站、公關三個主體,在網絡時代里已相互依存,處在生態鏈的不同階層。”但陳際紅同時提醒,由于它們的利益關系迄今未能構建在一個合法的框架內,因此,此種“利益鏈”注定是脆弱且難以長久的。
警惕網絡公關成“網絡公害”
想象這樣兩個場景:一家企業的產品出了問題而給消費者帶來損失,企業與消費者的溝通,又沒有取得令雙方滿意的結果。于是,消費者將企業告上法庭,普羅大眾則從網絡新聞中,看到了購買這家企業產品的潛在風險。但是,忽然有一天,這則報道從網絡平臺上消失了。徹底一點的,可能就此無影無蹤;普通一點的,則隱藏在少數小型網站和搜索引擎的第20頁之后,難以引人注目。
上述場景無疑是可怕的,但它卻真實地存在于我們的網絡世界中。公關公司或企業自己,就以“網絡公關”的形式,在前后兩個場景之間穿針引線。
“‘網絡公關’本身是個中性詞,多指企業在遇到某些危機時,在網絡世界里采取適當的應急或者彌補措施,來度過危機,恢復社會的信任。”陳際紅律師對記者說,在很多國際性大公司中,都設有公共關系部,承擔著危機公關的職責。“但是,分析一下目前頻繁發生的所謂‘網絡公關’,更多采取的方式是刪帖掩蓋自身‘丑聞’,捏造事實給對手‘抹黑’,用片面報道誤導大眾等。”他認為,這就使網絡世界的“公關”一詞,越來越偏離了其本來含義,而帶上了違法與貶義的色彩。
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胡泳教授,干脆將部分網絡公關公司比喻成一朵長在網絡叢林中的“惡之花”。
在陳際紅看來,游走在道德甚至法律邊界的這朵“惡之花”,對消費者、網絡世界乃至企業自身的危害性都難以估量。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在“現實網絡化,網絡現實化”的時代里,網絡用戶同時也是現實消費者,企業的網上輿情關系到其現實聲譽,網絡風氣折射并影響著社會風氣,網絡公關在虛擬世界的“灰色”運作,不僅侵害了公眾的知情權,鼓勵了企業的不正當競爭,對網絡文化和社會風氣的負面影響一樣不容小視。
“部分企業與網絡公關公司聯合,用‘灰色’手段來任意刪選網上信息,首先讓網民本該享有的全面和平衡獲得信息的權利,變得千瘡百孔。”陳際紅分析。這意味著,作為一名普通網絡用戶,隨時可能撞見一個“被公關”后的信息世界。尤其對習慣了先上網查風評、再作消費決定的一代人來說,其消費決策時時難逃“被誤導”之憂。結果往往是花錢買了“口碑超好”的東西,現實中發現“落差不小”,然后自我懷疑,或追悔莫及。
知情權不是公眾被侵害的全部。姜奇平和“邊民”都認為,公眾的表達權,同樣因網絡公關的輿論誘導行為而陷入危機。“每個網友都是特殊的,他們有權利不被代表,不被誘導。”姜奇平說,“部分網絡公關公司為了達到委托人的目的,偽裝成普通網民說話,將網絡輿論誘導到特定的判斷上來,是對網友自然權利的僭越。”
對曾借網絡公關公司來提升或挽回自身形象、詆毀競爭對手形象的企業來說,它們也并非總能從中獲益。“牧沐”告訴記者,在他看來,企業依靠網絡公關公司來操控輿論“不但非常危險,還可能得不償失”。“因為企業-公關公司這種因利益構架起的關系,很容易因利益沖突而崩塌,其制造出來的網絡輿論也終會敗露。”“牧沐”說,“一旦如此,對企業的形象和公信力反而是加倍的損害,絕對是一種得不償失的愚蠢行為。”
姜奇平和“邊民”也認為,企業依靠網絡公關公司操控輿論的成功案例雖有,但網絡輿論并不那么好操控。“邊民”笑稱“要相信網友的力量和智慧”,姜奇平則表示,網絡公關最怕的,是常識。“所謂謊言重復一千遍也成不了真理,如果輿論被過度扭曲,沒有價值的東西被過度炒作,或有價值的東西被過度貶損,最后終會被戳破。”他說,“而戳破它的,往往是在最簡單的地方。”
10月20日爆出的“蒙牛詆毀伊利”事件,似乎就是對上述說法的一個印證。蒙牛與網絡公關公司“聯姻”,雇傭“網絡打手”試圖詆毀伊利,雖然孰是孰非目前仍糾葛不清,但蒙牛的形象指數隨之下跌不少,已是事實。廣大網絡用戶甚至因此而創造了一個新名詞——“蒙牛式公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