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舒朗服裝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舒朗)首發申請定于4月20日上會審核。《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山東舒朗多年拒為大多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及繳納公積金,2010年為上市需要才突擊補繳一部分,涉嫌重大勞動違法行為,存在上市“硬傷”。
多年拖欠職工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山東舒朗成立于1999年,此后近10年一直違反法律法規,拒絕為大部分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2010年為了上市需要,公司才突擊補繳了一部分。
“公司成立11年來,有10年沒有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去年為了配合上市,才開始補繳前三年的社保。”一位在山東舒朗工作多年的員工對記者表示。
多位山東舒朗職工向記者反映,公司長期拖欠職工的社保,最近雖然補繳了一部分,但是以前拖欠的公積金卻沒有補,大規模、長時間拒繳社保和公積金使得山東舒朗在山東煙臺成了令勞動監管部門頭疼的“釘子戶”。
煙臺市勞動監管部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在2010年之前多年,山東舒朗未按規定為大多數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涉及人數在1000人左右,占其職工總數的80%以上,此前已經被多次舉報。為了順利上市,公司才突擊補繳了近3年的社會保險,目前暫未被處罰。
公司承認將來可能因此被處罰
對此,山東舒朗在招股說明書中承認,因此前多年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將來可能被處罰。
“你從哪里得到的消息?”4月17日,《經濟參考報》記者按照山東舒朗公布的公開電話打過去時,一位張姓女士這樣反問記者,但她還是承認“以前存在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情況。”
在《山東舒朗服裝服飾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山東舒朗承認:公司曾存在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現象。截至2010年底,公司已按照規定為員工辦理了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針對公司存在未按期及時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健民、牟彩蓮出具了《承諾函》:“若股份公司因此被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我們將承擔所有的責任和風險,確保股份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經濟損失。”
同樣,在《山東舒朗服裝服飾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山東舒朗也承認:公司在2010年5月前未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自2010年5月起,公司已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全部在冊員工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針對2010年5月前公司未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健民、牟彩蓮出具了《承諾函》:“若股份公司被要求為其職工補繳或被追償2010年5月之前的住房公積金,我們將全額承擔該部分補繳和被追償的損失,保證股份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經濟損失。”
專家認為公司涉嫌重大勞動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應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薪酬設計中心主任徐振斌認為,山東舒朗在成立近10年的時間里竟拒絕為大多數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涉嫌重大勞動違法行為。
中國證監會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
徐振斌對此表示,山東舒朗涉嫌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嚴重侵犯了眾多職工的合法權益 , 存在上市“ 硬傷”,應當引起證監會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