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3瓶的“香港益達”
可比特與可比克 “山寨”食品商場、街邊任意售賣;兒童腸胃和解毒排泄功能弱,受威脅更大
新快報記者 周龍鳳 實習生 周梓健 文/圖
有人戲稱,我們活在一個“山寨”橫行的社會,比如文娛類有“山寨”春晚、“山寨”明星,數碼類有“山寨”手機、“山寨”相機,就連人們吃進肚里的食品也刮起了“山寨風”。
近日,有市民報料稱,禪城、南海、順德等地一些大型商場或小商店屢屢出現“山寨”食品,它們不僅與某些知名品牌的名稱相似,連包裝設計也幾乎雷同。在大呼上當的同時,市民對這類“山寨”食品的安全問題表示擔憂。
街頭買到“山寨”益達
“我以為是益達就買了,它的包裝袋上寫著‘香港益達’。”7月底,有市民報料稱,其在禪城區東建世紀廣場人行天橋下,有人低價兜售“山寨”益達。記者調查發現,該處確實有一個攤位,擺滿西瓜、檸檬等8種口味的“益-zone”木糖醇口香糖,更以大字標價“10元3瓶”,產品制造商為臨忻市三巧食品公司。
“味道太甜,沒有口香糖的嚼感,氣味也難聞,吃了一顆就不敢再吃了。”據買了該產品的市民介紹,該攤位已擺出兩天。隔天記者再次走訪,已不見攤位蹤跡。
據記者所知,早在7月11日、20日,浙江嘉興、山東壽光等地就有該產品打著“益達”口號兜售,而“益達”所屬的箭牌公司有關負責人也曾表示正收集證據,將對“益ZONE”訴諸法律。
吃“山寨”餅干肚子疼
家住南海的小輝,今年高中畢業,平時喜歡吃餅干,但高考期間因吃“山寨”餅干而導致肚子疼的遭遇,至今讓他心有余悸。
“那天真的很餓,有個同學請我吃一種叫做‘烤薯坊’的餅干,跟‘蒸薯坊’餅干的包裝很像。”吃之前,小輝就發現商品名稱不對勁,但他以為“吃幾塊應該沒什么事”,結果吃完就肚子疼,校醫說他得了急性腸胃炎。“既累了身體,又耽誤復習,這代價太大了。”小輝稱調理了近一個月才好,他表示今后不敢再吃“山寨”食品。
另有消費者反映,曾因吃一些“山寨”食品出現拉肚子、惡心等癥狀。
對兒童健康威脅更大
記者發現,兒童食品和青少年喜歡的薯片等零食在“山寨”食品中占據較大比例。而近一周,醫院兒科門診腸炎患者也有增多,醫生介紹主要是由飲食不衛生引起,提醒家長重視。
“小孩的肝腎解毒功能還不完善,質量不能保障的‘山寨’食品,對孩子身體健康的威脅,會加倍嚴重。”佛山市婦幼保健院兒童保健醫師龔研寧認為,兒童肌體發育不完全,腸胃和解毒排泄功能都較弱,若不小心吃進問題食品就會影響健康,嚴重的甚至威脅生命。
“從營養學角度,我們不主張給小孩喝飲料,建議家長只給孩子喝牛奶或開水;零食方面,建議只吃堅果和水果,別吃有色素、香精等添加劑的零食。”龔研寧提醒市民,購買食品時,要認準有嚴格審查標準的品牌食物,去把關嚴格、正規的大商店消費,不貪小便宜,不買“山寨”食品。此外,還要細心查看食品包裝上的營養、衛生或安全標簽,注意查看其材料。
市民聲音
高仿“山寨”難分辨
“‘山寨’食品的外包裝、名字都跟正牌食品的差不多,常常不注意就會買到。”不少受訪的消費者表示,有買過速食面、食用油、糖果或巧克力等“山寨”食品的經歷,購買的主要原因是誤把“山寨”看成正牌,還表示一般不會購買“山寨”食品,擔心質量不過關。
調查:記者走訪商場發現,“山寨”食品與正牌食品極其相似,消費者一不留神,就會看走眼。譬如被消費者稱為“山寨”版可比克的“可比特”薯片,對比后發現:“克”字改成“特”,“copico”換成“co-pite”,“周杰倫”換臉“崔始源”,罐身紅色轉綠色且縮水了。同樣被“山寨”的食品還有旺旺雪餅、sugus瑞士糖、金味麥片等。此外,記者還發現商場通常會把“山寨”和正牌食品擺在一起,消費者容易被誤導。
“山寨”食品價格較低
“正牌食品比較貴,對于我們這些中低收入者來說,買‘山寨’食品比較劃得來,而且它能進入市場就表明這個產品不會吃壞人。”外來務工人員小張說。南海某商場的經理解釋,為滿足不同顧客的消費水平,商場還是會進這些價格較便宜的“山寨”食品,不過進得不多。
調查:“山寨”食品普遍比正牌的便宜許多,像正牌的費列羅巧克力一盒要70至80元,但“山寨”的可能只要30多元。此外,記者發現有些“山寨”食品并沒有標明價錢。
看不懂食品配料
“我們買東西前基本沒看配料,而且我們也看不懂。”盧小姐是一名大學教師,她稱食品包裝上的配料是否安全、衛生,她看了也還是不清楚。“我覺得‘山寨’食品一般都比較難吃。”白領屈小姐表示絕不買“山寨”食品。
調查:記者查看和對比幾款正牌和“山寨”食品的配料時發現,正牌食品的材料比山寨的多,例如旺旺雪餅就比“山寨”版多了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兩種材料。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阿姨,她們均表示不會看食品包裝上的配料,購物時只會考慮自己是不是想買,極少關注食品的牌子和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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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食品違法
廣東省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國梁認為,“山寨”食品涉及食品安全和商標侵權等多方面因素,是一種“傍名牌”現象,也是一種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2條中對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有明確規定。作為工商管理部門,要對相關企業的合法經營資格及其產品的流通進行監督,加大檢查和管理力度。
消費者萬一誤買或因吃“山寨”食品而導致身體不適怎么辦?戴國梁支招:消費者自行與食品生產經營者協商解決;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訴;通過訴訟進行索賠;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等。
何謂“山寨”?
據查,“山寨”一詞源于廣東話,是“小型、小規模”甚至有點“地下工廠”的意思,其主要特點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
雷人“山寨”商品
1.吃過康帥博方便面嗎?
2.我家還買到了丑糧液呢。
3.云碧、芳達,都喝過沒?
4.司口司樂喝過沒?娃娃哈呢?
5.我用過康老師冰紅茶的牙膏,注意,是牙膏——我姐買的。
6.大家都知道洽洽瓜子吧,上次我買了包吃完才發現是治治牌瓜子。
7.買了瓶“脈動”飲料,喝了發現味道不對,仔細看半天,沒發現不對,再仔細看,竟然是“脈劫”! (摘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