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一名長期吸毒、長期赴澳門豪賭的干部,在被帶到市紀委接受調查之后,在其退贓60萬元后,又重返領導崗位,繼續吸毒、繼續赴澳門狂賭、繼續貪婪。在正值聲勢浩大的“治庸問責風暴”期間,此現象令群眾深感疑惑。
這名長期吸食毒品麻果,長期赴澳門豪賭,已查實先后貪污60余萬元的“毒、賭、貪”黨員干部就是----武漢市江岸區后湖鄉武漢躍進集團公司的副總經理余紅元。
武漢躍進集團公司是由原江岸區后湖鄉躍進村委會改制而成,是一個由貧窮落后逐漸走向富裕的城中村。
2010年12月,武漢市紀委辦案人員來到躍進集團公司,將該公司董事長彭某,副總經理余紅元,以及另幾名負責人一起帶走進行調查。
經查實,這幾人集體存在重大經濟問題。其中,余紅元在擔任躍進村委會副主任和躍進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的幾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多種手段,先后貪污涉案金額高達60余萬元。
然而,幾天之后,貪污60余萬元的余紅元被武漢市紀委放回了家,至今繼續在擔任武漢躍進集團公司的副總經理,并全面主持工作。而一起被市紀委帶走的另幾名公司負責人則被依法、依程序移交檢察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據了解,余紅元之所以被紀委放回家,沒有被移交檢察院,是因為他主動退贓60萬元,并有檢舉揭發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現。
這令廣大群眾深感疑惑,既然已查實這幾人都存在重大經濟問題,為何唯獨余紅元能安然無恙,他貪污60余萬元只需退贓即可過關,就被紀委放回來了,沒有被移交檢察機關追究刑責,甚至連黨紀處分都沒有給予,繼續當他的官。
而法律專業人士指出,如果某人貪污60萬,這屬于重大經濟犯罪,無論其是否轉為所謂“污點證人”,無論是否有檢舉揭發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現,均應被追究刑責。
在此,讓我們共同圍觀,這名貪官是如何被包庇,如何逍遙法外,快樂似神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