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廣州四大重點建設區的白云新城地塊首次推地,然而廣州國土房管局土地交易拍賣大廳卻大門緊閉,由于只有唯一的公司競標,大連萬達商業地產有限公司以底價11.22億元競得。然而,之前保利兵不血刃奪得琶洲城中村地塊,中石油洛陽公司底價獲得廣氮地塊,廣州已經接連三次重要地塊被唯一公司底價獲得,業內驚呼其“內定”嫌疑重大,廣州招拍掛地塊似乎成為“走過場”?
昨日,白云新城的四個地塊被大連萬達以底價11.22億元獲得,總面積超過12.6萬m2,建筑面積超過28萬m2,樓面地價4006元/m2。該地塊是舊機場的跑道,今后將建設成商貿城,酒店、寫字樓、商場、住宅一應俱全。令人可疑的是,廣州白云新城萬達廣場項目之前已開始環評公示。
關鍵不在于是誰拿到了土地,而是近期廣州土地拍賣連續三次出現大地塊設置高門檻,符合條件的大公司以唯一競拍者進入市場,最后以底價成交。10月20日,保利地產以底價1.42億元奪得琶洲村40萬m2地塊;10月27日,廣氮首幅住宅用地以底價5.3986億元落入唯一報名競購者——中國石化集團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囊中。
三大地塊底價成交,均有一個共同點,拍賣條件設置非常具體,非常多,而且門檻高。比如競拍琶洲城中村地塊的,競拍公司必須具備五項條件:
1. 一級資質,注冊資本 15 億元以上。2.2007年、2008年總資產均達90億元以上,凈資產均達 15 億元以上。3.必須具有成功開發建筑面積10萬m2以上大型商業、辦公、酒店綜合項目的經驗。4.須在海珠區擁有建筑面積5萬m2以上的自有辦公、商業物業,確保琶洲村全面改造拆遷安置周轉使用。5.競買申請人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法人、個人及其他組織,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沒有嚴重違反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
面對這樣的條件,當時業內就表示符合條件的似乎僅有保利一家。特別是“競得人須在出讓地塊成交后30日內,按照琶洲村全面改造的要求與琶洲經濟聯合社簽訂《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安置和開發建設協議》”這一條,如果開發商沒有之前和琶洲村有接觸的話,就絕難落實。
而廣氮地塊更是如此,明文規定必須是擁有石油化工國家綜合甲級設計資質的高新技術企業,而且其企業總部應設在或遷至廣州。而國土房管局也表態這樣的設置是為了吸引知名石化企業南下。
白云新城地塊拍賣同樣如此:拿地開發商須是注冊資本15億元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2007年、2008年總資產均達120億元以上,2007年、 2008年凈資產均達20億元以上。同時,開發商要具有在國內大中城市成功開發累計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萬平方米大型商業中心、五星級酒店項目的經驗等。特別是,開發商還應確保地塊上大型商業中心于2010年10月底前開業。而如果沒有提前介入,怎么可能在一年的時間內,確保大型商業中心營業?
有沒有內定?沒有!
昨日記者采訪了廣州市交易登記中心的新聞發言人李曉娟——為什么這一次又是只有一家競拍,是不是內定?李曉娟稱,不是,都是掛牌出讓,只要達到公告條件的都可以進來。但是市場只來了一家,就是這一家了。因為只有一家競標,沒有拍賣過程,所以也取消了公開的簽約儀式。據悉,萬達的環評都出來了,是不是項目已經動工了?李曉娟表示沒有動工,環評的情況我們沒聽說,不知道。那為何會設置這樣的條件?李曉娟表示,交易登記中心只是操作部門,具體的不清楚。
專家:廣氮地塊用作商品房不妥
在國內土地市場頻頻出現地王的情況下,廣州的土地市場確實接二連三地出現“底價成交”,不由得引人關注。知名地產專家韓世同表示,廣州土地出讓頻頻出現量身定做的傾向,“不太恰當”。
比如白云新城的商業地塊,雖然國內商業地產財團比較少,但是香港、國外做商業地產的財團不少。沒有招拍掛這一環節,肯定是不公平的,但是現在有了這一環節,還是不公平,這一制度在“長官意志的影響下,出現了本次土地招拍掛形同虛設”。
而廣氮地塊,在他看來,用商品房出讓的方式并不妥當,如果是限價房或者是經適房的形式,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