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馮曉曦認為,作為運營商,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向消費者提供內容服務后,獲取收益無可厚非,但是收費方式值得探討。
“首先必須清楚,作為互聯網電視的內容服務商,如果消費者家中沒有互聯網電視,即使是再好的內容,消費者也享受不到,這時內容服務商的服務是沒有商業價值的,這就說明電視機企業與內容服務商是合作共贏的關系。從消費者的角度,消費者通過電視機收看的互聯網內容是由內容服務商提供,所以,互聯網內容的買賣雙方是消費者和內容服務商,但是,現在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卻直接向合作方——電視機生產企業收費,我認為這種模式并不合理。”馮曉曦告訴《電器》記者。
對此,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舉出一個現實的例子:現在有線電視收費方式是消費者每月向服務商繳費,而它如果實行目前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的收費模式,消費者在購買電視機時就應該支付產品正常使用年限內所需的有線電視費用,如此一來,市場上的電視機價格會比現在高近千元。
馮曉曦特別指出,從消費者的角度,購買互聯網電視是希望除了能看到原有電視節目,還能看到經過加工整理的互聯網音視頻內容。選擇什么樣的互聯網內容或內容服務商,消費者想自己做主。內容服務商直接向電視機企業收取費用是電視機企業和消費者都不愿意接受的,不利于互聯網電視行業發展。
如何破解合作難題?
為了加快互聯網電視產業健康發展,破解內容服務商與電視機企業的合作難題,最近,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提出一些意見:第一,要尊重消費者知情權,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應向消費者明示服務價格、服務內容、服務期限等;第二,電視機生產企業、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按照分工不同,應向消費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并公布服務電話;第三,為確保電視機性能和質量穩定,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提供的軟件模塊(客戶端)及升級版本應通過電視機生產企業測試后方可發布;第四,電視機生產企業與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的合作終止后,雙方應按照相應責任繼續向消費者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第五,電視機生產企業應與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加強合作、互利共贏,共同向消費者提供優質、快捷的產品與服務,任何一方不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侵害另一方或消費者權益,共同推進互聯網電視產業健康發展。
除了行業協會的呼吁,馮曉曦還認為,解決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與電視機企業的合作模式問題的關鍵在于,現階段獲得牌照的內容服務商屬于‘稀缺資源’,而在互聯網電視內容收費問題上,電視機企業是相對弱勢群體,由此也造成現在內容服務商與電視機企業話語權不對等。
最終解決辦法只能是在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行業引入更多合法的服務商。這些內容服務商在充分的市場競爭下,一方面,能夠使他們與電視機廠商“平等對話”;另一方面,經過優勝劣汰,最終留下的內容服務商將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
馮曉曦認為,在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行業充分競爭后,互聯網電視的運營模式將以多種多樣的形式出現在人們面前,如部分內容可免費,部分熱門內容收費。甚至可以學習手機運營商的做法——‘簽服務協議,免費獲得手機’,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與消費者簽訂互聯網內容購買協議,如消費者在交納一定費用后,不但能獲得一定時間的互聯網內容服務,還可以免費獲得互聯網電視一臺。
馮曉曦希望,之前在互聯網電視內容方面投入了不少資源的電視機企業,能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向消費者提供豐富多彩的合法、正版非視聽節目內容。
馮曉曦最后總結道,只有當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商給消費者提供愿意付費的服務,內容服務商才能得到有效回報,互聯網電視才能健康有序地發展。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將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彩電企業和有關各方加強合作,共同推動互聯網電視產業健康發展,為滿足消費者需求,營造健康和諧的互聯網電視產業環境做出積極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