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人保部11月30日正式發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年版)》。調整后的新版《藥品目錄》的西藥和中成藥品種共2151個。西藥部分甲類349個,乙類791個,另有20個僅限工傷保險用藥,4個僅限生育保險用藥;中成藥部分甲類154個,乙類 833個。與2004年版藥品目錄相比,共增加了260個藥品,增幅為13.7%,其中甲類藥品增加了53個,增幅為11.8%。
明年4月前全部執行
甲類藥品目錄今年12月份開始執行使用。乙類藥品目錄各地還在調整,按照規定,各省(區、市)應于2010年3月31日前發布本地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屆時,參保人就可以完整使用新版《藥品目錄》。人保部醫療保險司司長姚宏說,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藥品數據庫的更新工作可能要到2010年6月30日才能全部完成,但各地不得以藥品數據庫沒有更新為由拒付參保人員費用。
同時,此次調整還調出了原目錄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藥物替代或無人使用的藥品。“我們考慮到,原來報銷的藥品突然說不報銷了可能不行。所以我們收集了用藥數據庫,慢性病用藥只要有人用,原則上就予以保留。”姚宏說。
提出抗生素分級原則
姚宏介紹,新版《藥品目錄》共作了843個限制,包括險種、醫療機構級別、適應癥限制等,比2004版的《藥品目錄》提高了12個百分點。
“我們在對15萬人進行用藥調查時發現,‘三素一湯’用得最邪乎。”姚宏說,“‘三素’指的是抗生素、維生素和激素的濫用,‘一湯’指的是個別地方見人就輸液的情況。所以此次我們按照抗生素分級管理,提出分級原則,明確了哪些抗生素是在其他抗生素無效時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有細菌學支持時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急重癥或在上級醫生或醫院的指導下才能用。”
甲類藥品可100%報銷
在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里,甲類目錄是保障目錄,其中的藥品是100%報銷的。據了解,《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藥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藥品目錄》甲類藥品。
而對乙類目錄中的藥品,各地有15%的調整權。各地區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對乙類藥品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也就是說,乙類藥品不一定能100%報銷。
值得注意的是,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是不分甲、乙類的,全部可以報銷。對于國家免費提供的抗艾藥物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抗瘧和抗血吸蟲病藥物,參保人員使用且符合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